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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/06/03 12:02生活中心/台北報導
行政院衛生署今(3)日公佈國人98年度主要死因統計,惡性腫瘤(癌症)續居十大死因之首,和糖尿病與事故傷害分別較上年增加3.8%、0.7%與1.1%,其餘各主要死因包括心臟疾病、腦血管疾病、肺炎、慢性下呼吸道疾病、自殺與腎炎、腎病症候群及腎病變死亡人數及死亡率,98年度統計均較97年減少。
衛生署指出,若和97年ICD-10版死因統計比較,98年度所統計的十大主要死因結果,內容相同。98年十大主要死因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75.4%,其中仍以惡性腫瘤占28.1%最多;其次分別為心臟疾病占10.6%、腦血管疾病占7.3%。
其他死因包括,第四名的肺炎占5.9%、第五名的糖尿病占5.8%、第六名的事故傷害占5.2%、第七名的慢性下呼吸道疾病占3.5%、第八名的慢性肝病及肝硬化占3.5%、第九名的自殺占2.9%,以及第十名的腎炎、腎徵候群及腎性病變占2.8%。
此外,根據衛生署所公佈的統計顯示,98年國人因癌症死亡人數為39,917人,占所有死亡人數的28.1%,標準化死亡率為每十萬人口132.5人,較上年減少0.9%。前十大主要癌症順位與去年也略有不同:(1)肺癌占19.9%、(2)肝癌占19.4%、(3)結腸直腸癌占11.4%、(4)女性乳房癌占4.0%、(5)胃癌占5.7%、(6)口腔癌占5.6%、(7)攝護腺癌占2.3%、(8) 食道癌癌占3.7%、(9) 胰臟癌占3.7%、(10)子宮頸癌占1.6%,97年子宮頸癌為第8,食道癌第9,胰臟癌第10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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